學生操行成績量化考核辦法
2012-04-21 21:12:10
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加強學生德育工作,激勵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,促進學生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素質的提高,根據(jù)《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》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的有關精神,結合我院培養(yǎng)目標和用人單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要求,制定本辦法。一、操行評定原則
?。ㄒ唬W生操行成績體現(xiàn)學生綜合能力素質,主要從思想品德、學習能力、專業(yè)水平、交際合作能力、體質能力和審美情趣等幾方面來進行評價,是對學生一定時期綜合表現(xiàn)的量化考核。
?。ǘ┓簿哂形以簩W籍的在校學生每學期都必須參加操行評定。每學期在75分基本分的基礎上,根據(jù)其思想品德和日常遵守紀律等的情況,采取獎勵加分或處罰減分方式,由班主任逐月考核,學期末累計評定??偡钟苫A分、獎勵加分、處罰減分和班主任支配項組成,滿分為100分。與學制相適應,畢業(yè)操行分由各學期分數(shù)平均計入。每學期學生操行評定結果記入學生檔案,作為推薦就業(yè)的重要依據(jù)。
?。ㄈ┎傩性u定分為:優(yōu)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四個等級。
1.當學期期末操行考核累計分為60分以下者為不及格;60-74分為及格;75-89分為良好;90-100分者為優(yōu)秀。但當本學期受到紀律處分的,不得評定為優(yōu)秀等級。操行優(yōu)秀者有評“三好”、“優(yōu)干”等榮譽的資格。
2.操行成績一學期不及格者,在專業(yè)部進行通報;累計兩學期不及格者,轉為試讀生;累計三學期不及格者,令其退學。
二、操行評定標準
?。ㄒ唬?基礎分(75分)。
凡我院在校學生,能做到遵守《學生行為規(guī)范》和各種規(guī)章制度就可得基礎分75分。
(二)獎勵加分(學期內(nèi)不超過25分)
當學期(當月)有下列表現(xiàn)者,予以獎勵加分:
1.出勤:一個學期內(nèi),上課、政治學習、班會、養(yǎng)成教育、黨團活動全勤加2分。
2.擔任社會工作:
①學生會、團總支干部加1.5分;班長、團支部書記加1分;其他班委委員和團支部干部、宿舍長、小組長、升旗手、課代表加0.5分。
②各類球隊、舞蹈隊、禮儀隊、合唱團、文學社、攝影社、板報宣傳組等校級社團組織成員每人加1分;班級內(nèi)的每人加0.5分。參加不同類別社團組織的可以累加分數(shù),最高2分,但參加同類不同級次組織的,按最高一級標準加分,不累加分數(shù)。
③參加其它社會工作,視情況加0.5-1分。
一人同時兼任多項社會工作,可以累加分數(shù)。
3.學習能力及專業(yè)水平:
①學期考試總成績列本班前五名加2分。
②學期名次比上學期提高五名加2分。
③考取有關“專業(yè)資格證書”的加1分。
④參加專業(yè)技能比武加0.5分,進入決賽加1分。
4.參加各種競賽及其獲獎:
①個人參加學院組織的、校際間的或省、市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競賽活動、文體活動,每次加0.5分。如在比賽中獲獎,視情況另加1-3分。
②班級在全院性的評比和競賽中獲獎,每人加1-2分。
③有發(fā)明、創(chuàng)造、特殊貢獻加3分
各種獲獎可累加分數(shù)。
5.獲月“衛(wèi)生達標宿舍”稱號的宿舍成員每人每次加0.3分,宿舍長加0.5分。
6.學雷鋒,表現(xiàn)突出,加1-2分;拾金不昧者加1-2分;檢舉揭發(fā)壞人壞事加1-2分。
7.受通報表揚加1-2分。
8.體育課考試為優(yōu)、體能測試達標加1分。
9.學期無嚴重違紀加2分。
出現(xiàn)其他情況可比照上述標準酌情加分。
?。ㄈp分項:
1.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在1分內(nèi)酌減:
①上課、上操、各種集體活動遲到或早退。
②儀容儀表不規(guī)范、不按規(guī)定佩戴胸卡、穿校服。
③喧嘩打鬧、做不正當游戲。
④集體活動不服從指揮者。
⑤影響他人正常學習、休息者。
⑥破壞公共衛(wèi)生(亂丟、亂吐、亂倒、亂涂、亂貼、亂接)。
⑦值日不認真。
2.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在1-5分酌減:
①曠課、曠操、曠集體活動。
②私動電器或損壞公物設備(酌情賠款)。
③浪費糧食、水電。
④吸煙、喝酒、男女同學行為不文明得體。
⑤收聽、收看、收藏淫穢書畫、音像制品。
⑥打架、罵人、參與封建迷信活動。
⑦不搞衛(wèi)生者。
⑧學生干部檢查不認真、不負責任者。
⑨私自留宿。
3.處分項:
①受通報批評、警告處分、嚴重警告處分5分。
②受記過處分10分。
③受留校察看處分15分。
未盡事宜,根據(jù)實際情況比照上述標準處理。
(四)班主任支配項
學期末班主任有權根據(jù)本班學生的日常表現(xiàn)在10分內(nèi)給予相應的增分。
(五)關于校外實習學生的操行評定
參照《學生實習管理辦法》的具體規(guī)定進行評定。
三、說明
1.各班制訂實施細則,以班長為主,各委員明確分工做好記錄并及時公布。
2.操行成績每月由班主任、輔導員在《學生操行手冊》中記錄,每學期上報一次,學生畢業(yè)時《學生操行手冊》交學生處。
3.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處。